为了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合格的技术人才。结合实际,特制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值周”管理办法。
第一条 社会实践值周是学生必修基础课,列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值周考核合格可获得2个学分。社会实践值周课成绩作为学科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条 学院在校生社会实践实践周列入教学计划,每周有1-2 个教学班参加社会实践值周,学生分组深入学校各教育教学部门,学生公寓服务、在保卫、卫生监督等各个岗位,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学校的管服务等工作。该活动引导学生深入学校的每个岗位、在服务同学、服务老师的过程中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学生实践后写出体会,评价计入社会实践值周学分考核。
第三条 社会实践值周考核的具体要求
1.值周成绩分为优秀(90 分以上),良好(75—89 分),及格(60—74 分),不及格(60 分以下)四个等级。
2. 社会实践值周考核以常规工作、工作素质与技能、工作总结三个方面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3. 各类考核的具体要求:
(1)校内基地建设劳动中,生产劳动、技能训练、实习实验劳动,由社会实践课指导教师按评分标准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评出社会实践课成绩。
(2)校园绿化、美化建校劳动及其它社会性劳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劳动委员根据班级劳动情况出每个学生的公益劳动成绩,由班主任审定。
(3)自我服务性劳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劳动委员、卫生委员根据平时检查评分情况,评出每个学生的自我服务性劳动成绩,由班主任审定。
(4)各个岗位上的值周学生需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各项值周任务。
4.因病不能参加社会实践值周的学生,需经班主任、分院学工办审批,上报学生处后,后期再补直到完成。
5.值周期间未经班主任、学生处老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窜岗和调岗,一经发现,取消值周资格。
第四条 建立社会实践课评价体系,由社会实践值周指导老师如实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评价表》,班级根据社会实践课的要求评定每个学生的个人社会实践课成绩。
第五条 社会实践课(校内劳动)管理
1.教务处负责按教学计划要求提前两天安排教学实践劳动班级,学生工作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需要教学实践劳动的单位必须提前—周提出劳动任务、数量、质量的要求,详细计划报教务处。
2.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劳动考核,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植树绿化、建校劳动,班主任必须跟班组织管理。每学期末按三种类型劳动以及每次劳动的记载情况,评定每个学生学期成绩报分院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