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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双创
动物科技分院政治学习活动规定(修订)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19:44 来源: 编辑:

第一章  学习教育内容

第一条  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开展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学习教育。

第二条  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在新时代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国家高职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

第四条  新时代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去极端化教育、法制教育。

第五条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教育。

第六条  根据学院党委要求开展的其他针对性学习教育。

第二章  学习教育形式

第七条 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原文原著;听报告讲座、座谈讨论等学习形式。

第八条 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

第九条 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媒体的学习形式。

第十条 利用现有的学习制度加强对分院党员及全体教师的学习教育,如分院集中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活动、党课等形式。

除了学院党委和分院党总支统一安排的学习教育外,各党支部、教研室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学习。

第三章  学习教育的要求

第十一条 每月单周周四下午两节课后组织政治学习活动,各党支部及各教研室、学工办、教学就业办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心得交流,调动广大教师的学习积极性,抓好学习教育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立分院集中学习考勤登记制度,严格学习纪律,分院党员及全体教师不得无故缺席。确因自身无法控制的合理原因未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及学习体会。

第十三条 健全党员及全体教师自学制度,党支部负责督促党员及全体教师个人拟好自学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使教师个人自学制度化、经常化。

第十四条 分院各级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并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

第十五条  规范政治学习制度,在以往做好的基础上,本规定自规定之日起严格执行。



                                                                                          动物科技分院党总支

2022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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